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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惡孫暴打8旬阿嬤竟免死! 檢:主觀上應無殺人之故意
嘉義縣水上鄉江姓惡孫討不到錢,爆打88歲阿嬤致死,檢方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嘉義52歲江姓孫子向88歲江曾姓阿嬤索討錢花用不成,竟用拐杖暴打阿嬤,遍體鱗傷的阿嬤送醫急救不治死亡,5月案發時檢方原認為江男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過檢方今天起訴時,改認定被告「因情緒失控,傷害時攻擊力道甚難拿捏,加上被害人已年邁」,才造成被害人死亡,因此江男沒有殺人犯意,今天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起訴。
江曾姓阿嬤與江姓孫子同住在嘉義縣水上鄉,5月24日晚間江男討索錢不成,竟對阿嬤施暴,江嫌被警方逮捕後否認行凶,檢方認為他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江嫌目前羈押中。
檢方調查,江嫌曾有對阿嬤施暴的紀錄,因而嘉義地院對阿嬤核發家暴保護令,裁定江嫌不得對阿嬤施暴,但江嫌當天因索討錢不成,與阿嬤拉扯以致阿嬤撞擊房間內的東西,之後他又拿拐杖打阿嬤的腹、胸、背、四肢及頭部,造成阿嬤身體多處表淺擦挫傷,江嫌發現阿嬤流血,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到院後仍不治死亡。
檢方認為江嫌疏於注意阿嬤已88歲年邁體弱,用拐杖毆打她,是一時情緒失控,以致下手過重,發現阿嬤流血立即請鄰居送醫,足見江嫌並無殺人之犯意。檢方以違反《民事通常保護令》、《刑法》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對江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