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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 宜蘭地檢署起訴8人
宜蘭南方澳跨海大橋2019年10月1日突然斷裂,釀下6死、12傷慘劇。(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南方澳跨海大橋2019年10月1日突然斷裂,釀成6死、12傷慘劇。宜蘭地檢署昨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6人。另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因虛偽造假案,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2人,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該公司犯罪所得823萬餘元。
檢方說明,南方澳大橋坍塌案經分析調查,主要包括橋梁承攬廠商沒有按圖施工吊索端錨系統、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管理維護單位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橋梁檢測及定期維護,都是造成橋梁崩塌致人死傷的原因。
遭檢方起訴的6人,包含營造公司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負責鋼索工程廠商的邊姓副總兼現場負責人、監造廠商陳姓負責人及蘇澳港營運處前後任工務科方姓經理、黃姓經理,應共同為該案死傷結果負責,均涉犯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
起訴書指出,廠商所施作監造的吊索端錨系統未按圖施工,僅以樹脂類填縫膠充填,並沒有在上、下端錨的錨頭處,另外再裝套筒防水罩,也未施作墊片措施防水,長年受海風及雨水侵蝕,造成鋼絞線、錨頭鏽蝕嚴重,故吊索所能承受的總拉力大幅減少,車子在橋面上行駛產生震動,導致大橋斷裂坍塌。
在偵查過中,另發現一起案外案,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虛偽造假案,該公司將不實虛偽造假檢測資料上傳,向縣府詐取查核報告委託款項,檢方偵查終結,起訴陳姓負責人、張姓助理2人,均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823萬84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