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入職必須簽「懷孕即自動離職」 律師:是企業「生育歧視」現象
近日大陸一份已簽署的「懷孕即自動離職」承諾書在網上引發熱議。(示意圖/Canva)
近日一封已簽署的「懷孕即自動離職」的承諾書照片在大陸社群平台廣為流傳,引起社會議論紛紛,也引發群情抨擊,甚至引出許多女網友現身表示,入職時也曾遇到類似的遭遇。由於此事持續在網上發酵,有媒體向分享該承諾書的女職員求證,證明確有此事,但女職員尚未離職因此不便受訪,因而拒絕透露更多的細節。
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被傳出的承諾書簽署時間為2022年8月18日,承諾書上寫道,「本人鄭重承諾在公司工作期間一旦懷孕,本人願自動離職,並且放棄追究本單位任何經濟補償和相關法律責任。」
對於簽署「懷孕即自動離職」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果,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鄧千秋律師表示,這要視乎勞工簽署的當下是否為「真實意願」,如勞工是為了保住工作、被逼無奈,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簽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這是無效的條款。
此事屬於企業「生育歧視」現象,且此類事件並非個例,而是屢禁卻止不住。據悉,從大陸公開的裁判文書資料顯示,超過76.6萬件勞動仲裁中,有4620件涉及「懷孕」,逾越329萬件勞動爭議中,有10392件涉及「懷孕」。
對於面對此類承諾書,女性如何維護勞工權益,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的魏俊玲表示,如在懷孕期間被迫離職,則可通過勞動仲裁進行維權;若是拒絕簽署承諾書,當下就進行維權,則需要用錄音等保留證據的方式,以證明該公司存在不簽署協議就辭退的威脅意圖。
這起「懷孕即自動離職」承諾書事件之所以引起熱議,還與大陸生育政策有關,根據大陸勞動法律規定,不得辭退懷孕員工,原是為了保護女性權益,但為了規避法條限制,造成企業不太願意任用女性員工,或私下對女性員工加上諸多規定,這無形中讓女性就業、懷孕都處於弱勢。
鄧千秋律師表示,一些企業出於經濟成本考量,會拒絕招聘已婚、未育的女性等,企業對女職員「生育歧視」常見措施包括,不招聘適齡、未育女性;提出懷孕報備制度;女職員輪流生育;經過批准才可懷孕;懷孕之後降低薪水;懷孕之後用各種手段間接或直接逼迫離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