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名店「真功夫」涉侵肖像權 李小龍女兒要求索賠9.14億
索賠9.14億!李小龍女兒起訴真功夫涉侵肖像權開庭。真功夫2016年以後的新LOGO,將名字由「真功夫」變為「Kungfu」,卡通人物五官處理稍顯模糊。(網易/小象生活)
中新經緯報導,李小龍女兒向大陸知名速食「真功夫」索賠2.1億(人民幣,下同, 約合新台幣9.135億元)話題,在大陸微博上引發網友熱議。據報導,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上海真功夫速食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州真功夫速食連鎖管理有限公司一案,於25日上午9時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
根據該公司此前披露的訴訟請求,其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賠償經濟損失2.1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12月,就有媒體稱,美國公司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李小龍公司)已將真功夫訴至上海二中院,稱其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圖示長達15年,欲向其索賠2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同時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
資料顯示,真功夫是大陸知名中式速食品牌,創立於1990年。根據公開報導,2004年之前,真功夫並不叫「真功夫」,而是名為「168蒸品速食店」;2004年,真功夫啟用了酷似李小龍的「功夫龍」形象,同時配合「真功夫」三個字,組合成了其新商標。
據了解,此前,李香凝就曾指出真功夫商標涉嫌侵犯李小龍形象,試圖維權,但卻不得而終。如今,李小龍公司將真功夫訴至法院,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針對被訴侵權一事,2019年12月26日,真功夫通過其官方微博作出了回應,稱真功夫系列商標是由公司申請、大陸國家商標局嚴格審查後授權的,公司已經使用了15年。公司商標是否侵權多年前也曾有過爭議,但一直沒有被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
「時隔多年後被起訴,我們也很疑惑。」彼時,真功夫表示,此事已被法院立案,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正積極研究案情,準備應訴。
該事件也引發了網友熱議:「第一眼看到就覺得是李小龍」「一直以為授權了」「支持維權」。
李小龍公司起訴真功夫一事,也讓人聯想到了此前體育明星麥可•喬丹和喬丹體育之間的糾紛。
據悉,喬丹體育於1991年註冊「丹橋」商標,2000年將企業名稱改為喬丹體育。2012年,喬丹起訴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請求註銷其多項商標。不過,大陸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駁回了其申請,喬丹便提起行政訴訟,隨後雙方打了8年官司。
2019年10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結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認為其商標沒有體現喬丹個人特徵,不具有可識別性,不構成損害肖像權,給這一糾紛畫下了句號。
如今,李小龍公司起訴真功夫侵權,不少人擔心其很可能會和喬丹落得同樣的結局。
對此,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指出,就李小龍公司起訴的內容來看,真功夫因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圖示被起訴侵權,與其訴求直接相關的權利就是肖像權,「肖像權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是自然人基於本人的形象而享有的專有權,對他人肖像的商業化使用,需要征得當事人同意,否則構成侵權。」
中新經緯報導,楊保全稱,肖像是自然人外部形象的再現,關鍵在於可識別性,其載體包括人物畫像、生活照、劇照等。
「李小龍作為著名的公眾人物,真功夫所使用圖示係李小龍經典武術動作,體現李小龍的個人特徵,具有一定的可識別性,加之其商標為『真功夫』,很容易使一般社會公眾將『真功夫』與李小龍本人的相貌特徵聯繫在一起時,存在被認定為侵犯肖像權的風險。」楊保全表示。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也提到,從圖案的具體內容來看,無論是人物髮型、人物動作、衣服顏色和款式等均與李小龍的形象非常相似,而且,從真功夫在對商標圖案進行登記時的備註資訊以及對外宣傳時的表述,可以看出該公司也認為圖案中的人物是李小龍。
中新經緯報導,「真功夫將李小龍的肖像用作商標的組成部分,涉嫌侵犯了李小龍女兒對於李小龍肖像所依法享有的利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如果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則可以申請撤銷該商標。」趙占領表示。
此外,楊保全補充道,肖像權屬於人身權中的人格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人格權屬於專屬權,原則上只能由權利人本人享有,不可轉讓,不得放棄和繼承。但在2001年《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死者近親屬因他人「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遭受精神痛苦而享有起訴權。
「真功夫被認定為侵犯李小龍肖像相關權益的風險較大,該公司存在較大敗訴風險。」楊保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