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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妻子冷暴力3年提離婚 她反控老公是舉弱男「只有登記當天行房」
老公因妻子冷淡要離婚,妻子反控他有性功能障礙。(示意圖/pixabay)
妻子對老公異常冷淡,竟是性生活不美滿。有名越籍妻子跟老公結婚近3年,只有結婚登記當天有行房,之後妻子對老公態度冷淡,讓他忍無可忍跟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反控是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台東地院最後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內容,夫妻2人在2017年10月底結婚,隔年5月一同在台灣生活,老公為了讓她盡快融入台灣生活,幫她安排外配協會的中文課程,卻遭妻子冷暴力對待,婚後2年多來,2人沒有任何溝通互動,老公積極尋找和妻子的共同話題和興趣,妻子卻待他如陌生人。
老公和妻子提離婚後妻子也同意,岳母卻要40萬離婚費。妻子表示,因為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婆婆又很想抱小孩,她壓力太大才會跟他分居,至於40萬的離婚費、不讓老公碰、不出遊都不是事實,因為2人都有照片可佐證。
妻子說,她平常會到老公家中的小吃店幫忙洗碗、端菜,因為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夫妻關係逐漸破裂,老公又有打呼的狀況,在他的同意下才分房睡。男方家屬表示,夫妻平常的互動就很冷淡。妻子雖然要求鑑定,看老公到底是不是真的性功能障礙。但法官認為,就男子真的無法行房,2人平常的相處也缺乏互動,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