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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槍擊案二審判決出爐 槍手、幕後大哥遭重判
館長陳之漢遭槍擊,還自行開直播,引發社會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高等法院今天審結網紅「館長」陳之漢槍擊案,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依殺人未遂等罪,各被判處15年6月、16年徒刑,還可上訴。一審時,新北地院將劉、施兩人各判16年、18年6月徒刑。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28日凌晨在自己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館門口遭連開3槍,小腿、手臂各中1槍後,自行網路直播,震驚社會,槍手劉丞浩隨即投案。新北市警察局組專案小組,查出劉丞浩是竹聯幫寶和會成員,寶和會是幕後指使主謀,另查出寶和會涉及多起擄人勒贖、恐嚇取財、槍擊等重大案件。
檢方起訴指出,寶和會靠放貸、酒店圍事等活動壯大聲勢,並持續從事槍擊殺人、傷害、恐嚇等不法暴力犯罪,受不明原因請託槍擊陳之漢,施俊吉籌畫任務安排劉丞浩犯案等。
2020年7、8月劉加入陳之漢經營的健身館後,多次觀察陳的作息,並藉故發生衝突,陳8月間忍不住開直播揚言提告,施見時機成熟便開始執行任務,劉也曾傳訊友人稱「我會消失一陣子,請幫我照顧家人」後,到健身館埋伏朝陳頭部、身體連開3槍,轉身搭車投案。
檢警追查發現,施不僅參與該案,還曾策畫另2起槍擊、恐嚇案,2019年也與寶和會成員擄走「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禁1個多月,逼迫交出1000多萬贖金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