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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罰竟對測速照相機噴漆 運將因小失大多賠1萬8

測速照相機 噴漆 貨車 司機 毀損罪
高雄市陳姓貨車駕駛因不滿超速受罰,竟對測速照相機噴漆遭法辦。(圖/警方提供)

高雄市陳姓貨車駕駛因不滿超速受罰,竟對測速照相機噴漆遭法辦。(圖/警方提供)

高雄市陳姓貨車駕駛不滿遭測速照相機拍照開罰,竟拿白色噴漆罐朝小港區南星路的測速照相機鏡頭噴灑洩憤,導致照相機最近拍出來的畫面模糊,廠商到場檢視後驚覺設備遭破壞,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陳男所為,依毀損罪函送法辦,廠商另對其求償1萬8千元。

警方調查,50歲陳男職業為貨車司機,每星期都要駕駛大貨車進出高雄港第6貨櫃碼頭,日前行經小港區南星路時,因超速被7月13日新設立,限速40公里的測速照相機拍照開罰1200元至2400元,陳男不滿該台測速照相機速限過低,為避免日後又被拍照,竟於7月24日晚間10時許,拿車上的噴漆灌,對著照相機噴灑破壞,犯案過程約20秒鐘。

測速照相廠商發現有些違規相片難以辨識,到場察看驚覺設備遭破壞,鏡頭加機殼估計修復金額約2萬元,連忙向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警方會同廠商沿途調閱監視器後查獲陳男,昨天(上月31日)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呼籲,毀損公物已涉嫌刑責,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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