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廠求生戰1/帝寶挾市場之勢拼勝訴 許敘銘:不排除出走台灣
德國戴姆勒賓士集團(Daimler AG)與台灣車燈龍頭帝寶工業纏訟近5年,二審判決近期出爐,帝寶執行長許敘銘親上火線呼籲政府出面。(圖/張文玠攝、翻攝自台灣賓士臉書)
德國戴姆勒賓士集團(DaimlerAG)5年前跨海提告台灣車頭燈大廠帝寶工業(6605)侵權,14日二審判決賓士勝訴,帝寶須賠償1,812萬元,挑起台灣汽車零件AM(After Market,售後市場)產業敏感神經。「車廠只要花3千元申請專利就可以提告,就可以讓2,200億元的產業受到極大的威脅。」帝寶法務李宛諭向CTWANT記者說。
對於賓士跨海告帝寶一事,消基會19日也跳出來替消費者伸張,強調專利權是法律而定的專有權利,只享有一定權限範圍,不能造成專制而形成霸王條款妨礙公共利益。
台灣的汽車零組件市場產值約2,500億元,其中AM市場年產值達到2,200億元,全球市占8成,車燈佔其中7成,而在較容易損壞的汽車更換零件中,又以車頭燈的價格最高,因此多數車主在更換時,都會選擇價格相較於原廠僅4分之1至5分之1的副廠件。
有別於東陽(1319)、提維西(1522)等以塑膠件、風扇馬達為主的AM零件廠,帝寶專營AM、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專業代工)的車用頭尾燈,就2021年營收161.3億元,AM產品與OEM比例約為8比2,AM市場可說是成軍45年的帝寶主力戰場。
在AM市場順利坐大的帝寶,直到2017年遭戴姆勒集團突如其來登台提告,直指2014年法蘭克福汽車展上,發現帝寶產品目錄中有侵害專利的E系列W212車型的頭燈產品,要求帝寶連帶賠償新台幣6千萬元,銷毀成品、模具以及登報道歉。
2020年一審判賠3千萬元,帝寶當時提出支付權利金要求和解,但戴姆勒完全不回應;帝寶提出上訴,二審在7月14日出爐,仍須賠1,812萬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還特別發布新聞,但帝寶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將會和律師討論上訴。
18日舉行的帝寶工業記者會上,68歲許敘銘一臉沉重的走進會議室,開頭的第一句話就提到「對二審判決感到非常、非常地遺憾,台灣的法規根本沒辦法保護我們的產業」。
關鍵原因就在台灣沒有「維修免責條款」,許敘銘解釋,美國商會發布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台灣在2022年排名第21名,而前10名的國家就有6個通過維修免責條款,即使是汽車製造大國德國也有,主要是他們也發現,原廠件的價格真的太高,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但2黨已經在積極推動,「很多立委都支持維修免責條款,可是政府機關不點頭,根本沒辦法立法」他說。
智財界人士猜測,應該是怕如果通過了,會影響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的排名,因此即使在2020年4月,邱議瑩等27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也遭遇困難。
帝寶解讀二審法院的判決,認為法院就是讓德國賓士藉著專利權獨佔汽車維修零件市場,間接影響到全球AM市場的公平交易以及永續發展。
「目前台灣AM產業鏈有3,400間公司,其中52家是上市櫃公司,外國車廠只要付出一點專利費用,就可以輕鬆打擊台灣累積超過40年的供應鏈,絕對是AM產業的重擊」許敘銘沈重地說。
而帝寶先前已經在彰化鹿港購入新土地準備擴廠,但一、二審皆敗訴,因此決定暫緩擴廠,許敘銘也撂下狠話,「這是創業40多年來最大的挑戰,台灣法規保護不了,我也會考慮出走,有維修免責規定的大陸或者馬來西亞都是選擇之一」。
消基會也呼籲政府應該要限制車廠的專利權,留給副廠業者生存空間,同時將「維修免責條款」入法,如果因諸多考量無法實行,也建議在《消費者保護法》下增訂「維修免責」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