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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12年「狂贈小三1600萬」…正宮氣炸提告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遼寧一名丈夫婚內出軌,還贈與小三錢款379萬元(約新台幣1679萬),正宮得知後氣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大陸遼寧一名丈夫婚內出軌,還贈與小三錢款379萬元(約新台幣1679萬),正宮李女士得知後氣炸提告,請求法院確認丈夫與情人之間贈與行為無效,要求小三全額返還錢款,經過莊河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379萬餘元須返還李女士。
莊河市人民法院消息指出,李女士與王先生於1991年登記結婚,王先生自2008年起與名叫小霞(化名)的女士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李女士2020年發現王先生贈與小霞款項,認為款項應為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丈夫給小三錢的行為有悖於公序良俗,更侵害了她的財產權利,該贈與行為應為無效,小霞應將該部分財產全部返還給她,因此告上法院。
王先生承認與小霞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婚外育有一子小王,與小霞交往期間,除贈與小霞錢款,還為其購買房屋和車輛;小霞則稱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稱是離婚狀態,所以雙方才交往,小霞也多次要求登記結婚,卻總是被王先生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並不知道王先生真實的婚姻狀態;小霞與王先生育有一子,現已十歲,王先生的轉帳是給孩子的撫養費,要求返還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遼寧省莊河市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自2013年至2020年,王先生共計向小霞轉款147萬餘元,2012年取現金80萬元、2014年取現金65萬元為小霞購買房屋兩套,2013年為小霞購買小汽車一台,價值87萬元,共計379萬餘元。法院認為,王先生在與李女士婚姻存續期間,與婚外女性小霞保持情人關係,且王先生私自將夫妻共同所有財產贈與小霞,侵犯了李女士的財產權益,也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該贈與行為無效,判決小霞返還李女士人民幣37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