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案遭判停止開發 議長鍾東錦力促苗栗縣府不要上訴
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再次譴責,坤輿公司向鄉親施暴的行為。(圖/翻攝鍾東錦臉書)
苗栗縣坤輿公司掩埋場抗爭日前爆流血衝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1日判坤輿公司未實施環評,苗栗縣政府應停止掩埋場開發的行政處分;對此,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今(26)日表示,聽取反坤輿自救會及苗栗縣府官員意見後,將強力建議苗栗縣政府不要上訴,讓鄉親早日恢復正常安穩的生活,並再次譴責坤輿公司雇用保全向鄉親施暴的行為。
鍾東錦指出,坤輿公司在苗栗縣造橋鄉設置掩埋場,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坤輿公司未實施環評,判處苗栗縣府應停止開發的相關行政處分。他說,縣府雖然可上訴,但他將透過即將召開的苗栗縣議會臨時會,提出要求縣府不再上訴的建議,相信縣長徐耀昌基於苗栗縣大家長的立場,應會予以採納。
鍾東錦也說,自己反對坤輿公司進行營運,而主有3點理由,包括收納廢棄物的範圍不適當;坤輿公司的公益性不足;濫用暴力傷害鄉親。他說,20多年前申請設立的坤輿公司,雖然是合法設立,但早期法規已修改過,加上時空背景轉換,即使坤輿可以運轉,也不能把全台各地廢棄物都運到苗栗,應以苗栗縣或新竹縣市生活圈的廢棄物為主,同時還必須通過環評。
鍾東錦認為,如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停止開發,讓苗栗縣的行政官員有所依據,得以依法行政,因此建請縣府不要再上訴,避免浪費公帑,讓鄉親再次遭受傷害。
針對傳言坤輿案夾雜苗栗派系鬥爭與選舉恩怨,鍾東錦直球回應,沒有那麼複雜,縣長依法行政,合法設立的公司向縣府申請試營運,縣府官員無法拒絕,卻因此遭受罵名。他也說,徐耀昌縣長曾經表示,只要拿出一條法規可以拒絕坤輿營運,會馬上辦理,而前縣長劉政鴻就住在坤輿公司附近,因此前往參與抗議,保護家園也是正常,與派系無關。
關於議長友人宋先生透過法拍,所購置的房產,傳言是坤輿公司的辦公室,鍾東錦議長指出,即使他和宋先生以往有股東關係,但無法限制對方要買甚麼房子,無端遭到牽扯,「感到無奈」。對於坤輿公司雇用保全、幫派份子向鄉親施暴的行為,鍾東錦也再次予以譴責,並呼籲檢警積極偵辦、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