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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女童一次就中產女⋯男大生拒認:小孩不是我的 DNA結果出爐臉綠了
劉男最後被判1年8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劉姓男大生日前與只有11歲的女童在公廁發生性關係,未料對方懷孕後,竟然不認帳;經過親子鑑定後,確認女嬰就是他的小孩,讓他百口莫辯。法官審理後,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劉男1年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與女童2019年在網路上認識,明知對方年僅11歲,身心發展尚未健全,竟於2019年10月在公園公廁與女童發生性行為,導致女童因此懷孕,產下一女。沒想到,劉男得知女童懷孕後,竟不敢面對,甚至還扯小孩不是他的。
法庭上,劉男堅稱是在女童房間發生性行為,而不是在公廁。對此女童父親駁斥,住處平常整天都有人在,女兒不可能帶男網友回來。後續經過親子鑑定,確認劉男就是女嬰的親生父親。劉男這下才終於認了,坦承一切犯行。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得知女童懷孕後竟不敢面對,又不負責任,事後於偵查中、原審準備程序之初猶爭執該小孩之血緣關係,無疑對女童造成2次傷害,考量其最後坦承犯行並與女童父母親達成和解,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他1年8月有期徒刑。
由於劉男說好要支付20萬元、之後月付2萬元,當成和解條件,未料之後僅支付15萬就不付了。檢察官痛斥,顯是利用與女童家屬達成調解,製造有悔意之假象圖得法院從輕量刑,實則無履行調解條件之意,更難謂有懺悔之心,因此提起上訴。不過被高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