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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黑衣人鬧警局 分局長怒求重判法院結果出爐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黑衣人之亂,黑衣人衝入中崙派出所,黑衣人一度用腳踹向桌子。(圖/報系資料照)
警界醜聞「松山之亂」案,唯一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的黑衣人徐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將徐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北院二審開庭時,台北市松山警分局長陳昭甫請法官將徐重判,法官審理後判決仍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去年4月16日時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酒後,與徐權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楊衝進中崙所,因找不到楊,大聲咆哮,徐權抄起鐵椅,砸壞值班台警用電腦螢幕,檢方偵結後,僅起訴砸壞電腦的徐權。
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為,徐權無視在場執行勤務員警之勸阻,舉起鐵椅恣意砸毀員警的公務電腦螢幕,考量他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但因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而尚未履行,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上訴後,二審辯論庭時,蒞庭檢察官指出,徐權目無法紀,造成警局內部有人遭懲處、有人被罷黜,建請法官重判;分局長陳昭甫也說,徐權的行為藐視國家法令,傷害警察尊嚴,盼法官不要判徐緩刑,也不要給徐易科罰金的機會,以儆效尤,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