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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縣市「囤房稅」7月登場 專家教這招節稅
6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圖/報系資料照)
今年7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以及高雄市等6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
按房屋稅條例規定,個人「自住」房屋三戶內享優惠稅率1.2%,至於囤房稅指「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超過自住額度,地方政府可設定最低1.5%,最高3.6%。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指出,6縣市地方政府預估,今年囤房稅上路後,明年6縣市的合計房屋稅收可望增約10至11億元,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陳定中表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若想規劃節稅,除了可將資產分散到家族成員名下,也可考慮公益出租人身分來節省稅金。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非政策的加稅對象。張旭嵐分析,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不排除之後大戶會在多縣市布局,降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