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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想換法官 聲請迴避遭高院打臉
林秉樞想換法官,高院不准。(圖/報系資料照)
遭控對前女友綠委高嘉瑜施暴、拍不雅照的林秉樞,認為承審的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審判不公,沒有公開審理,也沒有讓他閱覽卷證,聲請法官迴避,新北地院分案給另一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承審他的案件法官沒有不能公平審判而應迴避情形,裁定駁回,林不服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林秉樞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新北地院經抽籤分案後,由審判長謝梨敏、受命法官謝茵絜及陪席法官黃秀敏組成合議庭審理,因案件有違善良風俗之虞決定不公開審理,林秉樞相當不滿,主張他的律師不能閱覽卷證卷,合議庭準備程序違法等,聲請法官迴避。
新北地院受理迴避案後,分案給另一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林秉樞聲請迴避理由,只是出於片面懷疑,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釋明謝茵絜等3法官不能公平審判,因此裁定駁回。林抗告後,高院認為林秉樞未釋明承審法官有何法定須迴避情事,且查卷內證據,也沒有法官偏頗情事,駁回林的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