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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當「國民法官」可請公假 勞動部、全國商業總會力挺
立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公假挺你」記者會,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及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參與。(圖/司法院提供)
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司法院今(12)日舉辦「國民法官,公假挺你」記者會,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為讓勞工朋友們無後顧之憂當國民法官,法律明文規定雇主應給公假,且不得予勞工職務上不利之處分。記者會上發表宣導影片,希望雇主與勞工瞭解制度、安心參與審判,勞動部長許銘春、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也共同參與。
許銘春指出,勞工擔任國民法官,將如同國防部教召、點召,雇主必須給公假,勞工參與審判過程中,與其他來自不同生活背景的國民法官合作交流,是十分難得的經驗。許舒博認為,全國商業總會全力支持國民法官制度,希望能讓人民的經驗進到法院,拉近民眾與司法的距離。
司法院指出,「國民法官制度」納入來自各行各業、不同背景國民的多元意見,司法院將持續與行政院相關部會合作,讓勞工朋友安心參與審判,使司法更加透明、值得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