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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3個月內快篩陽算「二度感染」嗎? 專家會議拍板「明確定義」

確診 快篩陽 二度感染 張上淳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新冠本土疫情持續嚴峻,雖然確診數已脫離高峰,但仍未大幅下滑,且近期有不少確診後3個月內,再度被篩出「快篩陽」,讓外界對「二度感染」跟「復發」的定義陷入一陣困惑。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下午,召集專家舉行會議討論,會中拍板定調,確診3個月內若再度快篩陽,除非檢驗證明感染到其他病毒株,否則不會被視為二度感染,而算是「復發」。

指揮中心昨天召開專家會議,要釐清所謂二度感染跟復發的定義。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透露,昨天專家會議上大家的共識,把染疫患者在病況改善後,卻又再度惡化的狀況,區分成「復發」與「二度感染」兩種。

張上淳提到,確診康復後,有可能還是會在快篩中驗出陽性,這是所謂「陰陰陽陽」的階段,若採PCR篩檢應該就是會驗出Ct值逾30,數值偏高的結果。但只要民眾的症狀沒有明顯惡化或有所變化,原則上不會當作復發或二度感染,除非PCR驗出Ct值有明顯的二度下降,又出現染疫風險,才會做後續定義。

張上淳說,所謂「復發」,是指確診後患者病情一度好轉,但之後卻又惡化,一般常見發生於確診的兩周內,經醫師判定會進行第2次通報。而「二度感染」則是指,在確診3個月後,患者又染疫的情況。若是在3個月內的症狀惡化,原則上都是屬於「復發」。

張上淳並強調,又染疫的人,除非透過基因定序證實,感染到的是不同病毒株,才會被認為是二度感染,不然就會被視為「復發」。但他也表示,每個案例狀況不同,特殊案例可由醫師,透過臨床實際狀況去做個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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