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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償命2/死囚翻案恐將趴趴走 法務部擺爛不槍決也不修法

黃麟凱 死刑犯 連身條款 兩公約 王鴻偉 以拖待變 陳長文 陸正 蔡清祥 廢死團體
黃麟凱殘殺前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審判長、受命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

黃麟凱殘殺前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審判長、受命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

法界盛傳司法院憲法法庭擬透過宣告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再經由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檢視死刑確定判決後,替38個死囚翻案。由於在兩公約和所謂教化可能性的人權大旗下,最高法院從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一般認為未來如果重審死囚案,改判無期徒刑的機率不小,還可能因為死刑判決遭撤銷,須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羈押不得超過5年規定,讓法院不得不放人,形成死囚趴趴走的恐怖場景。

翻開38個死囚判決,以一再主張最高法院連身條款違憲的黃麟凱為例,他不滿王姓前女友提分手,加上盜領花光女友大學學費曝光,遭到討債,竟在2013年10月1日持偷打的鑰匙潛進女方家中,沒想到,黃男剛進屋就被王母撞見,竟一不做二不休,先勒斃王母,再躲藏屋內,等王女回家性侵殺人得逞,黃被捕後推說王母看不起自己才下手,不但毫無反省能力,還一直主張最高法院審判長邵燕玲、法官王復生等人重複審理他的案子違憲。

王鴻偉追求正妹不遂,竟撞昏被害人殘殺176刀,還要母親別賠償。(圖/中天電視畫面、報系資料照)
王鴻偉追求正妹不遂,竟撞昏被害人殘殺176刀,還要母親別賠償。(圖/中天電視畫面、報系資料照)

再如追求正妹不遂,竟開車殘忍撞昏被害人再殘殺176刀的王鴻偉,他家境優渥,出身淡水建商世家,當時24歲的王鴻偉在聚會中認識年僅20歲張雅玲驚為天人,不滿屢遭拒絕,竟在2000年9月26日開白色賓士車撞昏張雅玲後,把她放進後車廂,張雅玲清醒後奮力反抗,王鴻偉竟拿出開山刀朝她亂砍176刀,香消玉殞的張雅玲只剩頭皮連著頭骨,王行兇後還刻意脫掉被害人下半身衣物,企圖布置成姦殺假象。

王鴻偉殺人後毫無悔意,一審士林地院判決前夕,王母到看守所探視時,告訴他準備以880萬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將先付200萬元,王竟要求母親不要先付錢,等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本案歷經7次更審,每次法院都判處死刑。被害人大姊曾公開受訪稱:「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了,王會不會執行死刑,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他們只希望王鴻偉不要再回到社會,去害其他的人而已。」

不少法界人士痛批蔡政府和法務部,認為讓38個死囚以拖待變,執政當局難辭其咎。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

法務部長蔡清祥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引發朝野立委、律師、被害人家屬不滿。(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長蔡清祥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引發朝野立委、律師、被害人家屬不滿。(圖/報系資料照)

不少藍綠立委也看不下去,曾在質詢時建議法務部長蔡清祥,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條文,不過蔡清祥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

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也不願修法徹底解決死刑問題,讓許多在監死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形成另類慘無人道酷刑,從法務部長蔡清祥2018年7月上任以來,已有4名死囚非自然及自然死亡,其中包括2019年在台北看守所上吊身亡的陳昱安,以及不同意廢死團體代為釋憲、卻因胃癌病死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的吳慶陸,另外2人則是創下最高齡84歲病死的郭旗山、以及苦等不到釋憲成功就罹癌死亡的鄭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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