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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了嗎?貨車國道1號機場系統沿途「掉貨」 滿地啤酒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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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機場系統接國2西向匝道口30日上午發生貨車載運物品掉落。(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國道1號機場系統接國2西向匝道口30日上午發生貨車載運物品掉落。(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機場系統匯入國2東向匝道口,今(30日)上午10時許一輛貨車載運的貨物因不明原因沿途掉落,滿地紙箱、飲料及啤酒罐,一度造成後方車輛回堵,警消獲報後已趕往現場清理,狀況已於稍早現排除。

勤務指揮中心於30日9時7分接獲報案,指稱機場系統國道1號南向轉國道2號東向環道有營大貨車貨物散落,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

國道警方表示,29歲李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載運罐裝飲料咖啡跟啤酒,從林口交流道上國道要到三峽,行經機場系統國道1號南向轉國道2號東向環道時,疑似後方貨物未確實綑紮牢固,導致過彎時散落於匝道內,造成匝道滿是罐裝飲料無法通行。

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理,同時通報交控中心,派遣緩撞車及工務段事故處理小組前往交維及清除掉落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也將依規定對李男開罰。

國道警方說,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後方車輛為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將加強取締裝載貨物不可超過規定、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所載貨物滲漏及飛散、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及捆紮、車輪和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

國道警方呼籲,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依照相關規定,以維護國道交通安全,並避免因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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