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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送床具到獨居女租屋處 送貨員撲倒強押性侵判4年半

床具 性侵 送貨員 強制性交罪
苗栗張姓貨運司機藉送貨,闖入女子租屋處性侵,被苗栗地院處徒刑4年6月。(圖/翻攝pixabay)

苗栗張姓貨運司機藉送貨,闖入女子租屋處性侵,被苗栗地院處徒刑4年6月。(圖/翻攝pixabay)

苗栗縣一名張姓男子為家具行員工,竟利用送床具到單身女子租屋處之際,強行撲壓被害女子於床上性侵得逞。苗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姓司機於前年9月17日下午送床具到小琦租屋處,張男進房替小琦換好床架後,原已下樓離去,後來又上樓返回房門口,張男於被害女子開門簽收單據後,竟猛然將被害女子推倒在床,並用身體壓制、親吻被害女子的嘴巴,接著不顧被害女子反抗掙扎,強行脫下被害女子的褲子,強制性侵得逞,被害女子事後報警,檢方依法起訴張男。

苗栗地院經查,張男前已有偽造文書、竊盜等犯罪紀錄,素行難稱良好,且一開始矢口否認罪行,直至法院審理才坦承性侵,也無法取得被害人的原諒達成和解;審酌張男離婚有一7歲兒,擔任貨運司機月收入為3萬5千元,仍須扶養病母,後依強制性交罪,處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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