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政治獻金違規遭罰千餘萬 監察院線上教民眾合法捐款
監察院提醒,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人的捐款總數不能超過30萬元。(圖/翻攝自監察院網站)
今年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今年11月26日投票,競選活動將陸續開跑,參選人也會展開募款活動。監察院今(23)日指出,上次九合一選舉中,因為不符合政治獻金相關規定而遭裁罰的金額超過新台幣1443萬元,為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監察院將從明天起舉辦線上宣導課程,供民眾報名參加。
今年11月將舉行直轄市長、縣市長、議員、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各擬參選人自4月25日起可在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經監察院許可後開始收受政治獻金,截至19日止已許可專戶計520戶。監察院提供,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可捐贈政治獻金僅限個人、營利事業、政黨、人民團體等4類,而捐贈「額度」、「方式」、「資格」等均有規定,錯誤捐贈恐受罰。
監察院指出,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過程中,因為捐贈不符規定而遭受監察院裁罰的金額總計超過新台幣1443萬元,其中以「捐贈超過限額」及「境外資金捐贈」最多。依規定,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款的總數不能超過30萬元,參加擬參選人募款餐會、音樂會或購買募款餐券等金額,都算政治獻金;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的廠商、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的營利事業,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民、法人、團體等,則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監察院指出,為增加各界認識政治獻金法令,不要因違法而受處罰,因應疫情緊張將採線上視訊宣導,將於5月24日、26日及31日上午10時起,以1小時說明捐贈政治獻金注意事項,內容包括「捐贈停看聽」、「有錢不能任性」、「證書不是萬能」、「國安危機」、「到底誰能捐」及「捐贈萬花筒」,內容淺顯易懂,民眾可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上「便民服務」的「活動報名」專區(https://sunshine.cy.gov.tw)報名,參加者還有填問卷抽包包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