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淪低收戶3/養家30年遭親弟掃地出門 房產借名登記各說各話
和丈夫離婚後,蔡女返回北市歸綏街的老家居住,豈料近年卻遭弟弟轟出家門。(圖/黃鵬杰攝)
曾經身家數億元的紡織女董座離婚後淨身出戶回到老家,竟被弟弟趕出家門,蔡姓女董(67歲)控訴,自己從16歲開始就在外打工養家,在紡織業有成就後也不忘照顧家中父母兄弟,而原本屬於她的老家房子只是先借名登記在弟弟名下,如今卻被霸占,蔡女也憤而提起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蔡姓女董因「發熱衣」、「隔熱衣」布料發跡,當年曾締造一年外銷近10億元的佳績,自從被老公以暴力威脅簽字離婚並奪走數億元資產後即一蹶不振,如今淪為低收入戶,想搬回老家居住重新振作也困難重重。
「這間歸綏街上1、2樓的房子,是當初阿嬤說要給我的,只是暫時登記在弟弟名下,我這麼努力養家,如今卻搞得眾叛親離。」蔡女表示,1998年蔡女離婚後搬回蔡家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上的老家,與哥哥、弟弟同住,她原以為可以在這裡休養生息,讓自己東山再起,沒想到卻遭手足殘害。
據了解,蔡女祖母1977年在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購入一棟房產要給蔡女,但以蔡女弟弟身體不好、八字太輕為由,表示要先登記在蔡女弟弟名下改運,當時祖母還曾向家族成員宣布,這棟房產未來仍會改回蔡女名下,然而,蔡女祖母在1987年過世後,這棟房產的所有人究竟是誰則成了羅生門。
「我曾替哥哥還賭債,也出錢供養父母和弟弟,就連祖母和爸爸的喪葬費用都是我出的,我對蔡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蔡女表示,去(2021)年7月,蔡女弟弟對蔡女提告,強制要求蔡女搬出歸綏街老家,在法院強制執行之下,蔡女只能先搬到歸綏街附近一處小套房居住,並和弟弟展開房產之爭。
蔡女的弟弟在法庭表示,母親都是由他在照顧,姊姊長年不在家中,20、30年來都沒有拿錢回家,離婚之後才回老家投靠。雙方為了房產在法庭上各說各話。
蔡女的委任律師蕭蒼澤說「目前我們希望蔡女的家人能夠出面作證,因為蔡女供養家庭都有相關的匯款紀錄,這樣趕人出門有點說不過去,此外,蔡女弟弟主張房子是他所有,同時母親都是由他照料,但1987年時,患有小兒麻痺的蔡弟才10幾歲,理應不具備工作能力,這也是未來我們會提出討論的地方。」
「而在蔡女確認離婚無效的訴訟部分,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很明顯並不認識蔡女,同時簽名也不是他們所簽,當時可以離婚成功也是相當的誇張。」蕭蒼澤表示。
對此,本刊致電蔡女的陳姓前夫,他表示一切都在訴訟當中,且當年雙方離婚時都有見證人在場,他也否認自己曾對蔡女家暴。
本刊同時致電蔡女弟弟,但他電話已經更改,本刊循線致電蔡女弟弟的委任律師事務所,並將求證問題告知,但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