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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自願隔離」不用理賠? 郭國文質疑金管會疾管署互相打臉
立委郭國文質疑「家長陪同」不理賠?以金管會創「自願隔離」卸打臉疾管署,要求政府應統一口徑。(圖/趙文彬攝)
由於金管會以家長係「自願隔離」為由可以不用理賠防疫保單等相關保險,引發保戶討論與陳情,立委郭國文今天(17日)邀集金管會保險局、衛福部疾管署及社家署一同召開記者會,要求相關單位向民眾釋疑。
立委郭國文表示,多家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契約明定,只要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的規範,且因第48條進行隔離,就符合賠償條件;排外條款也未排除「陪同隔離」之外,衛生局、疾管署也以第48條來強制隔離陪同照顧者。
金管會卻宣示,陪同隔離不符合第48條所匡列的對象,不只打臉地方衛生局所開出的隔離通知書,更讓郭國文質疑,為什麼金管會能跨越衛福部來詮釋非主責的法條?
郭國文即要求,疾管署與保險局應統一口徑,不要再出現政府相互打臉的行為,搞得家長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明明符合契約理賠條件,卻因金管會一個宣示業者就不用理賠?
郭國文並強調,金管會自創「自願隔離」於法及於理皆不通,遑論12歲以下兒童是衛福部認定的生活不能自理隔離者;6歲以下兒童更受到《兒少權法》第51條保障,不會有單獨隔離的可能,因此照顧者更是受到「法律強制」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