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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小「偷中藥泡酒喝被毒死」 超衰老闆竟要賠17萬…法官揭判決原因
福建一名中藥店老闆因為「小偷被藥材毒死」被判須賠償新台幣17萬元。(圖/翻攝自中國報)
小偷被贓物毒死,受害者居然還要被罰?!中國大陸福建一名中藥店老闆,6年前在店門外晾曬中藥時,藥材遭一名男子偷走並帶回家泡酒喝,沒想到男子卻因喝下有毒性的藥材而中毒身亡,老闆也因此被告「過失殺人罪」,最後法官更判他須賠償死者家屬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讓老闆哭笑不得。
據《中國報》報導,「貴州苗家中草藥店」老闆2016年晾曬在店門外的烏頭(草烏),遭到路過的付姓男子偷走並在當天泡成藥酒飲用,疑似不知烏頭具有毒性的付男,喝下後不久就出現「全身發麻無力」症狀,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鑑定報告指出,付男死因為喝下具有烏頭成分的藥酒,檢方後來也據此在2017年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向老闆提起公訴。
付男家屬眼見檢方起訴,也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一審法官更判老闆有期徒刑2年、賠償3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30萬),老闆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過重,並「酌情調整」為人民幣4萬元,二審法官指出,烏頭雖非法律上的危險物,但屬毒性藥物應妥善保管,且「應預防被人順手拿走與避免引發可能的危害」,加上老闆未設置警語,因此認定他要為此賠償負責。
據悉,別名為土附子、斷腸、苦烏喙、奚毒、雞毒、莨、毒公、獨白草、草烏的烏頭,為根部含有烏頭鹼、中烏頭鹼、次烏頭鹼的劇毒植物,只需「服用3到5毫克就能致人於死」。中醫認為烏頭具祛風除濕,溫經止痛效果,且須先經炮製處理或與其他藥材搭配,降低毒性,才能放心服用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