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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罵警縣議員劣跡再+1 當販毒集團金主!出1500萬走私安毒值3億
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圖/翻攝自顏旭懋臉書、翻攝畫面)
縣議員竟成毒梟!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被控涉嫌提供1500多萬資金,給黃姓男子、洪男、郭男組成的販毒集團,運輸安非他命等毒品入境;今(29日)因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屏東地檢署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縣議員顏旭懋身為販毒集團金主,與莊男、洪男、郭男、粘男等共10人,共組販毒集團,2021年2月間,顏旭懋交付現金400萬元予黃嫌並轉交給陳嫌,接著又在4月23、26日,前後透過黃、陳2人,分別交付400萬和720萬元給莊男;透過陳、黃2人居中聯繫,顏旭懋提供資金,再由莊男負責載運毒品返台。
根據起訴書,莊男獲得資金後,以陳男所有之漁船作為工具,先於4月28日與3名不知情印尼籍船員自東港鹽埔漁港出航,自不明船隻接駁裝有800公斤的麻布袋,接著在同年5月10日晚間進入東港安檢所申報進港,後與黃、陳,以及顏旭懋相約汽車旅館,討論出貨相關事宜。
事件曝光是由於,2021年5月11日上午,陳、黃2人分別駕車前往東港港區,和莊男協商後,將4袋安非他命搬運上小客車帶入境,被警方分別在恆春鎮南灣路某處及雲林縣虎尾鎮科園路查獲,事後黃、陳等人被逮,檢方事後傳訊顏旭懋到案,聲押獲准並於今日起訴。
據悉,這批安非他命總重約500公斤,顏旭懋以每公斤75萬元出售,總金額約為3億7500萬元。檢方認為,顏旭懋為民意代表,卻貪圖毒品高獲利性,參與販毒牟利,遭逮後自始矢口否認犯行,甚至在羈押禁見期間,試圖透過傳話方式串證,態度極其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
事實上,過去顏旭懋就曾爆出辱罵員警3字經、家暴毆妻事件,去年其辦公室秘書、兒子顏至駿也捲入暴力鬥毆事件,不料劣跡如今再添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