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攝」狼是法官助理 偷拍女書記官裙底下場慘了
黃姓法助連續尾隨女書記官偷拍裙底風光,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圖/翻攝畫面)
前台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在捷運站涉嫌拿手機偷拍女子的裙底風光,因事蹟敗露被捷運警察當場逮捕,黃姓法助已第5度偷拍,事後他坦承因工作壓力大而做出荒唐事,立即請辭被記大過,台北地檢署27日依5個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據悉,這名書記官早就察覺在搭乘捷運時,一直有怪怪的男人在身後,當她得知對方是法院同事,更懷疑早就被對方鎖定,要求檢警查扣其公務電腦、手機及家中的電腦勘驗,但檢警查扣後進行勘驗一無所獲。
檢警調查,台北地院約聘的黃姓法助,從2021年8月3日到6日,連續4天上午8點半左右,都守候在距離法院最近的小南門站3號出口手扶梯附近,等到被害書記官下捷運後,假裝巧遇,跟在後方,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偷拍書記官裙底內褲等隱私部位。
檢警調查,去年8月6日8時48分搭乘捷運到小南門站,被害黃姓書記官,出站時搭電扶梯感覺遭偷拍,隨即利用中午至小南門站報警,經捷運警察隊陪同調閱站體影像,發現一名約35歲黃姓法助尾隨黃女後方行走,手持手機鏡頭朝前畫面,警方再往前調閱影像,發現該男子從8月3日至6日連續4天,從2號出口進入小南門站非付費走道逗留,黃女下車出站時即尾隨黃女後方偷拍。
8月9日早上8點多,女書記官搭捷運在小南門站下車,果然該名男子又像背後靈一樣,緊貼在她身後一同搭乘電扶梯,捷運警察見機當場逮狼,黃男被逮後,手機還在攝影模式,經警方訊問後,他才坦承自己是台北地院的法官助理,而女書記官得知被同事偷拍,氣憤地說:「太可惡了」,案經警詢,黃男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黃男被逮後,因為當時正值去年疫情嚴峻期間,由檢察官以視訊方式進行複訊,訊後以6萬交保,他的一名男性家人隨後前往北檢為他辦保,讓黃男在手續完成後,直接從警局離去。
黃姓法助坦承犯行後,自行請辭,對此台北地院回應,考績會就該法助的不法行為進行審議,經參考以往機關對於類似行為這的懲處結果,決議記大過處分,未來黃男要在其他司法機關工作,都會被這個處分紀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