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長期難產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27日表示,公視基金會董、監事選任作業延宕,監察委員王美玉、紀惠容及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圖/CTWANT資料庫)
公視基金會董、監事選任,延宕不決,爭議不斷,陷入治理危機,監察院今(27)日表示,監察委員曾在2013年就基金會董、監事選任作業延宕糾正行政院及文化部,但至今相關作業仍紛爭不斷,監察委員王美玉、紀惠容及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深入瞭解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審查程序是否合理,如何改進人事體制。
監察院表示,近年由於公視人事紛爭,公視基金會多屆董、監事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現第7屆迄今已延宕近3年,仍無法選出足額董、監事,凸顯公共電視人事改組問題叢生,亟需進行檢討。監察委員王美玉、紀惠容、葉大華對本案甚為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瞭解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改組問題,究竟是制度造成、或是行政怠失所致。
監察委員指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第7屆董事審查結果,始終未達法定董事人數,已延宕近三年,迄今無法順利組成董事會。
監察委員表示,監察院2013年就曾提案糾正行政院及文化部,認定公視基金會第5屆董、監事選任作業,行政院負有提名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候選人權責,但辦理相關提名作業時多所稽延,又未主動稽催主管機關文化部辦理進度,作業延宕,涉有怠失。但從第5屆遭糾正後,至第7屆公視基金會選任仍紛爭不斷,顯見問題依舊難解,公廣集團員工士氣低落,出錯連連,陷入治理危機。
「公共電視屬於全體國民,應向全民負責。」監察委員認為,有必要深入瞭解,究竟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審查程序是否合理?行政院、文化部對於公視基金會董事會組成及提名作業,有無善盡職責?公視、華視相關人事組織及管考有無制度上應檢討之處?並檢討應如何改進現行人事體制,促使公視、華視未來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