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21項機密款項駁貪汙 陳水扁:因公支出大於收入
前總統陳水扁主持國際記者會,指出自己「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圖/方萬民攝)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主持國際記者會,針對纏訟15年的國務機要費案說明,公開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明細,其中包括對美日等國遊說、贊助遊行活動、基金會與資助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等費用,指出自己「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堅持沒有不法所得。
陳前總統今天親自主持記者會指出,本來他打算把很多做過的事情、走過的路帶到墳墓裡,不願意把這些事涉機密、影響國家重大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呈現,但是事與願違,因為有些法官不願意去了解,也不願意開秘密庭進一步調查證據,「因為他們已經未審先判,有了結論」,因此公布21 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金額達1億3300萬 2010元,證明自己的錢花費在公務上。
陳前總統涉貪相關案件經多年審理,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僅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高院更二審中,陳因健康因素,6年前裁定停審至今。高院1日開庭時,吳淑珍請假,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並主張陳水扁已暫停審理,吳淑珍的部分也應連帶停止審理,將在明(8)日將續行辯論程序。
今日所公布的21項機密支出中,陳水扁指出,當年透過美國公關公司「F公司」在美為我國政府建立人脈關係以及進行國會遊說,由幕僚馬永成處理金流,委由「誠泰文教基金會」與美國「F公司」簽約並分次付款,共花費約3549萬元。
陳水扁列舉了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2099萬8638元、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1000萬元、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等多項支出,還有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等費用,另外還有資助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委託外貿協會從事對日外交工作、資助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贊助對台友好的美國國會議員競選經費、資助台灣禮敬活動、推動台美日三方定期意見交換合作工作、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的相關費用、邀請美國總統柯林頓擔任顧問、資助台中清鎮寺修建及出訪友邦經費等,總金額為1億3300萬2010元,比他遭起訴侵占機密費的金額1億453萬6390元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