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偉文賣貓廁所...奧客退貨理由超瞎 林美貞開餐廳廚師竟落跑
林美貞(左)和蔣偉文(右)向小師弟詹傑翔律師諮詢法律問題。(圖/艾迪昇傳播提供)
蔣偉文與林美貞都有經營副業,為此碰上不少牛鬼蛇神,有投訴聞到產品有人類大便味,要求蔣偉文退費,林美貞則碰過連夜帶走餐具落跑的廚師,適逢艾迪昇加入生力軍詹傑翔律師,2人趁機登門諮詢,解除各種法律疑難雜症。
蔣偉文獨家代理全自動貓廁所,豈料麻煩事不斷,有客人買了不可分解的盜版貓砂,導致貓廁所阻塞,要求賠償新;也有保固到期前1周,才來申訴外殼有擦痕,要求換新;還有拆封貓廁所1周後,抗議器械有人類糞便味,導致貓不肯使用,要求退費,各種瞠目結舌的投訴,讓蔣偉文大嘆:「有時候想說算了,自己吸收虧損,省得後續麻煩。」詹傑翔表示,若消費者透過電商平台購買商品,通常有7天審閱期,但貓廁所涉及到衛生,原則不在此列,他建議蔣偉文可將過往問題,增補至保證書,制定更為詳盡的規範,保障雙方權益。
林美貞憶及過去在淡水開咖啡廳,僱用失業的廚師朋友,原本一場美事,卻在好友浮報公款而變調。林美貞表示,咖啡廳經營一陣子後,開始發現有不正常支出,查帳才發現廚師將自己日常衣物所需,全報領公款,「我一開始還委婉問他是不是不小心報錯,不料沒幾天他就不告而別,還把營業要用的餐具都帶走」,林美貞硬著頭皮站上料理台當廚師,才不至於開天窗。詹傑翔解釋,廚師的行為其實已經構成刑事詐欺、侵占公款等罪責,可以提起告訴,至於突然離職的部分,依據台灣目前的法律,未滿3個月試用期,受雇者可以不提任何理由,只需告知雇主,隔天即可離職。
詹傑翔觀察,隨著時代的變化,法律要面對的問題也跟著變化,這兩年因為疫情引發家庭壓力的關係,離婚官司倍數成長,不少結褵數十年的夫妻變成怨偶,他透露:「之前有位阿姨,要告他七十多歲的丈夫外遇,訴訟過程讓人很替他們惋惜,其實若能調解就不要走上法律途徑。」他也提醒,若真要打官司,對自己的律師就要坦誠,莫要隱瞞,否則耽誤時間也浪費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