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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手球國手「裝盲」詐保判刑1年2月 檢罕見主動提再審翻案

陳宥 再審 視力 高雄高分院 檢察官
前手球國手陳宥憲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定讞,但由於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且在民事部分再審連獲勝訴,高雄高分檢主動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1日首度開調查庭。(圖/中國時報洪浩軒攝)

前手球國手陳宥憲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定讞,但由於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且在民事部分再審連獲勝訴,高雄高分檢主動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1日首度開調查庭。(圖/中國時報洪浩軒攝)

前手球國手陳宥憲(原名陳敬鎧)車禍後宣稱失明,領完保險金後卻被查出還能運動、自理生活,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定讞,但由於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且在民事部分再審連獲勝訴,高雄高分檢主動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1日首度開調查庭,調查全案是否有再審必要。

陳宥憲2009年在彰化市區騎乘機車與人發生擦撞事故,就醫後宣稱視力受重創,分別向國泰、南山、明台等3家保險公司請領522萬元保險金,但陳宥憲隨後卻被發現他竟然可以丟接飛盤、教打網球、跳舞等,因此被檢舉他是裝瞎詐領保險金。

高雄高分院2018年判決陳宥憲涉犯詐欺罪處1年2月徒刑定讞,隨後3家保險公司也以「不法得利」等理由,提起民事再審,要求陳宥憲償還理賠金,但後來南山人壽先與他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也分別在2020年8月、12月判陳宥憲勝訴,免還理賠金定讞。

高雄高分檢認為,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最終判決不用返還理賠金,所以沒有不當得利的詐欺犯行,他申請理賠便沒有犯罪的結果,依刑法第26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才主動為他聲請刑事再審,希望為陳宥憲翻案。

檢察官開庭時表示,陳宥憲車禍受傷後,疑似有視力時好時壞的狀況,若陳宥憲申請理賠金時,視力狀況不良,就無詐盲犯意,法院應釐清當時的視力,不能以事後視力變好論罪。檢察官聲請刑事再審後,陳宥憲也提起再審,陳的辯護律師則提出2位教授最新的鑑定報告,認為陳宥憲屬於全盲,至始都無詐盲的犯意,要求改判無罪。

陳宥憲出庭時表示,車禍至今都是100%配合調查,為了不讓身邊的親友擔心,只能故作堅強,他知道自己看不到,但想捍衛自己的名譽,更不希望周遭的人為他擔心,從車禍到現在也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機會恢復視力、重見光明。

陳宥 再審 視力 高雄高分院 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