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桃園女遊鯉魚潭遭栗翅鷹抓破臉 新手飼主放飛過失遭送辦
游姓男子上月中放飛栗翅鷹訓練,鳥兒卻失控抓傷女遊客,游男也被依過失傷害罪移送。(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邱姓女遊客上月中到苗栗縣大湖鄉鯉魚潭水庫風景區旅遊,卻突然碰上栗翅鷹迎面撲來並攻擊,邱女頭部和臉部遭抓傷,還造成開放性傷口,所幸治療後已無大礙,事後邱女到桃園八德分局提告,大湖警方局接續偵辦,循線找到栗翅鷹的游姓主人,並將他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
據了解,游男喜愛老鷹,特別喜歡牠們翱翔天際的英姿,2個月前購買栗翅鷹飼養,並於上月中帶到大湖放飛訓練,但因尚未訓練完成,栗翅鷹竟因不明原因攻擊女遊客。
邱女當時正在風景區郊遊,突然見猛禽迎面撲來,還朝她頭臉猛抓,邱女頭部及臉部受傷,並造成開放式傷口,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邱女事後決定提告,警方則將游男依過失傷害罪移送,游男也深表歉意。
大湖警分局呼籲,飼養猛禽應負起照顧的責任,不應一時好奇飼養猛禽;馴練猛禽時應於適當之場所,目前只有5種猛禽的人工繁殖後代可以合法進口與飼養,分別是蒼鷹、紅尾鵟、紅鳶、栗翅鷹、遊隼。
警分局指出,飼養前應先確認品種是否為保育類動物,依法不得獵捕、買賣、持有、飼養、繁殖。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動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動物產製品者,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