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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長榮大學女大生 兇嫌一審判死刑

台南長榮大學 梁育誌 死刑
梁育誌一審被判死刑。(圖/翻攝畫面)

梁育誌一審被判死刑。(圖/翻攝畫面)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晚間在學校附近,遭到28歲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棄屍山區,消息一出震驚台、馬兩國。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強制性交殺人等3罪起訴梁育誌。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判梁育誌死刑。

回顧案情,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

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

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

檢方認為,梁育誌為滿足私慾,隨機挑選落單女子性侵未遂後,在之後變本加厲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再以令人髮指的凌虐手段,任意剝奪女大生的性命,無視對方哭喊求饒,且過程中未曾主動對被害人家屬道歉,只關心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或是關於刑責問題,顯見毫無悲憫同理之心。

另梁育誌自國中起就有前科,此次再度犯下性侵未遂、性侵殺人等罪,惡性一次比一次還過分,實難認有再行矯正的可能;考量梁育誌經鑑定後有性侵再犯的高風險,綜合以上可知他無憐憫同理之心,只關心自身權益,無矯正教化可能,建請法院判梁育誌死刑。

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以本案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大等理由,判梁育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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