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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住宅6死大火 縱火男租客、身價近億女房東收押禁見
台中興中街住宅6日發生大火,地院裁定縱火男租客以及囤物阻礙逃生和救難的女房東,2人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興中街民宅6日發生大火,釀成6死6傷,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查出租客鄭男(43歲)因積欠房租與房東莊婦(69歲)起糾紛,才會挾怨縱火報復,而莊婦做資源回收囤放雜物,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導致6人喪命火窟。鄭男偵訊後移送地檢署複訊,因涉嫌重大且犯下5年以上重刑的《殺人罪》,包括鄭男與女房東均有逃亡之虞,地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襄閱卓俊忠表示,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蒐證偵查,鄭男因生活瑣事及屋租等情事與鄭婦起爭執,6日下午在2樓電梯口附近放火,經延燒資源回收所堆積雜物,而造成6死6傷。
全案檢察官認定,鄭男涉犯《放火》、《殺人》等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並所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地院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另外,莊婦則涉犯《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同樣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