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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懷孕產檢 醫生一句話讓「孩子的爹」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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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產檢,醫生依法通報警方。(示意圖/Pixabay)

15歲少女產檢,醫生依法通報警方。(示意圖/Pixabay)

基隆市一名15歲的少女在懷孕38週時前往婦產科做產檢,醫生發現她已接近生產時間,回推至少女受孕時的年齡僅僅14歲,便通報警方。少女今年6月生產後,基隆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孩子的爹」劉姓男子。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檢警調查發現,診所通報時,少女已懷孕38週,不久後便生下孩子;警方查出少女男友是擔任廚師、22歲的劉男,並算出劉男令少女受孕時,她年僅14歲,認定劉男與年滿14歲、未滿16歲少女性交屬實,便將他函送基隆地檢署。

報導指出,少女和劉男為情侶,少女家人也沒有因她懷孕而報案,事件曝光是因診所依法通報警方。《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載明,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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