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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戴罩闖北市府遭攔襲警 高院批挑戰公權力改判有罪
吳姓男子未配戴口罩闖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並與2名員警扭打,高院改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男子去年防疫期間未配戴口罩闖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不服2名員警勸說仍執意進入並襲警,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只是單純肢體衝突判他無罪,高等法院則痛批他故意挑戰公權力和防疫措施,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還可上訴。
擁有碩士學位的吳姓男子,明知進入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一律配戴口罩,卻未配戴口罩想進入市政大樓北門,遭員警攔下勸說後,吳男只將衣領往上拉遮住口鼻,仍要強行進入,員警以身擋下,並與另一名員警阻擋吳,想將他壓制在地,吳使勁推擠、掙脫、用手肘擊打等肢體動作,致員警2人在地上翻滾、跌坐,花2分鐘左右才壓制他,逮捕過程中員警受到挫傷和擦傷。
台北地院認為,吳男只是對員警限制其行動時,發生扭動、掙脫的單純肢體衝突,並未有其他積極攻擊行為妨害警員執行職務,因員警對受傷部分未提告,妨害公務罪部分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則認為,吳男執意挑戰北市府公告及戴口罩規定,不服員警勸導強行進入市政大樓,不只僅損及公務尊嚴,且企圖破壞防疫措施。吳男犯後沒悔意、態度不佳,但考量與受傷員警和解,並取得諒解,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希望吳經此教訓,能體諒基層執行防疫措施的辛苦,切勿再犯,諭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