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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歲國民黨大老第二春破裂 法院判他休了小35歲妻確定
國民黨大老徐立德離婚官司纏訟多年,法院終於判准離婚確定,圖為徐的前妻 陳怡伶。(圖/報系資料照)
前行政院副院長、國民黨大老徐立德2013年與音樂家陳怡伶結婚,婚後2人感情不睦,徐男2015年離家與兒子同住,未再與陳女同居並訴請離婚,一審士林地院不准離,高等法院二審和更一審皆判准離婚,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徐立德指出,他與陳怡伶2013年6月21日結婚,因生活習慣、價值觀的差異,他2015年初搬離與兒子同住,未再同居,2016年8月間,陳女與其父母發生糾紛多次怪罪他,並主動提出離婚的想法。徐立德還指控2016年12月間,陳女將婚前的私事經其父母披露見諸媒體後,她開始有自殘行為,以此向他情緒勒索,但他已年老,難以承受,婚姻已產生破綻,且陳女也沒有繼續維持婚姻意願,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
更一審認為,雖然夫妻一方先行離家居住,造成破綻,徐男固有責在先,但後來兩造均未能積極挽回婚姻,甚至他方在未共同居住期間,以消極、負面的態度處理婚姻,導致婚姻裂痕加深,破綻更加擴大,雙方都有相同程度的責任,因此徐訴請離婚有理,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