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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海洛因到新加坡 毒販「智商不到70」被判死16日處刑
智能不足犯罪一樣判死?新加坡運毒案引全球爭議。(圖/Pixabay)
新加坡對待毒品犯罪相當嚴厲,是全世界4個對毒販判死刑的國家之一,根據當地法律,若販運超過15公克海洛因就會判處死刑。2008年,馬來西亞籍男子鮑斯傑菲丁(Pausi Jefridin)藏有96.07克海洛因企圖進入新加坡,並遭到逮捕判死刑,不過鮑斯傑菲丁後來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暫緩到16日在新加坡監獄伏法。
據大馬華文媒體《中國報》報導,這起案件在國際中引發極大爭議的原因,除了達鮑斯傑菲丁被捕時聲稱被毒販脅迫,他的律師更提出被告智商僅有67,患有輕度智障,低於一般人的智商水準85至115。
據新加坡《1973濫用毒品法令》,凡是販賣、製造或運送毒品,如15克海洛因、30克嗎啡或可卡因、500克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就可判處死刑。
新加坡在2013年時曾推出禁毒法量刑審酌,針對運毒跑腿、患有精神及智力障礙者免除死刑,在2007年,同樣來自大馬的華裔青年楊偉光因為運送毒品被判死刑,正巧楊偉光符合運毒跑腿身分,改判打15下鞭刑及終身監禁,成為首位躲過死刑的運毒販。
回到達鮑斯傑菲丁的案件上,星國法院堅稱,嫌犯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觸法,也沒有喪失道德判斷能力,因此依然判處死刑。報導引述亞洲反死刑網路組織(ADPAN)的說法,儘管鮑斯傑菲丁的智商只有67,但新加坡法官駁回有關報告,並指智商低並非精神異常的證據。根據報導,鮑斯傑菲丁的家人在9日被星國通知行刑日期,在鮑斯傑菲丁被處決前,家人能夠探望他的時間已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