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教的歷史課/「抗金保宋」名將不畏外敵 卻遭昏君讒臣聯手害死
位於台北市林森公園的岳飛銅像騎馬帶刀,刻著「還我山河」四字,表彰這位抗金名將當年的壯志雄心。(圖/張文玠攝、翻攝自維基百科)
過年期間,台灣民眾有走春拜廟的習俗,以武廟來說,除了關公受到民眾尊崇之外,岳飛一樣同列「武聖」。歷史學者認為,即使過去教科書因為「去中化」吵得沸沸揚揚,但岳飛的仁孝和英勇報國精神永垂典範,至今民間香火仍十分鼎盛。
岳飛是宋朝抗金名將,字鵬舉,西元1103年3月24日生於相州湯陰(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先後擔任少保與樞密副使等官職,被封「武昌郡開國公」。目前台北市林森公園和嘉義市忠孝路都還保有岳飛帶刀的銅像,英姿流傳於現代。
1142年1月27日,岳飛被宋高宗下令殺害,死後多年宋孝宗為其平反,追諡「武穆」,後追封「太師」、「鄂王」,改諡「忠武」,故後人稱呼岳武穆、武穆王和岳忠武王。明神宗萬曆皇帝加封其為「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妙法天尊岳聖帝君」,配奉於各地武廟。
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說,岳飛生前除了最著名的岳母刺字「盡忠報國」之外,還有三個故事:三拒詔書、整治令敵軍聞風喪膽的岳家軍,以及12道金牌。
紹興九年(1139年),岳飛在鄂州(今湖北武昌)聽聞「宋金和議」將達成,立即上書反對,表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並直接抨擊了「相國」秦檜出謀劃策、用心不良的投降活動。不過仍阻擋不了議和,宋金和談後,高宗趙構得意忘形,頒下大赦詔書,對文武群臣大加爵賞。可是,詔書下了三次,岳飛都加以拒絕,不受開府儀同三司(一品官銜)的爵賞和三千五百戶食邑的封賜。
「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他在辭謝中痛切地反對議和,並再次宣示收復中原的決心,此舉如同潑了宋高宗一桶大冷水,從而更使趙構和秦檜懷恨在心。
隔年,岳飛親率一支輕騎駐守河南郾城與金軍征戰「以少勝多」,史稱「郾城之戰」。根據歷史記載,岳飛所率「岳家軍」以寡擊眾和一萬五千名金兵精騎發生激戰。岳飛親率將士向敵陣突擊,岳家軍堅持到死的戰鬥作風,把金軍打得落花流水,尤其岳飛部將楊再興,單騎闖入敵陣,手殺敵人數百,豪勇無比,也難怪金軍哀嚎「撼山易,撼岳家軍難」。此役之後,南宋抗金鬥爭也有了轉機,淪陷十多年的中原終於可望收復。
同年,岳家軍士氣高昂,高喊「直搗黃龍」。無奈宋高宗一心求和,以十二道金牌召岳飛回京。所謂十二道金牌,是宋朝用來保證傳遞政府公文順暢的一種通信憑證,後來發展為金、青和紅字牌三大類,金字牌為朱漆金字木牌,用來表達傳遞信息的緊迫。也因為十二道金牌,岳飛的北伐事業功虧一簣,岳飛退兵前,長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岳飛的精神值得國軍效法。」吳昆財表示,岳飛畢生抗金,對抗女真人讓南宋得以延續一百多年,也代表著民族主義,早期教科書還有岳飛所著的「滿江紅」,當時國民政府來台時憑藉著岳飛精神的認同感,希望英雄人物可以帶領我們逐鹿中原,因此在各地樹立岳飛銅像。
吳昆財說,以前歷史教科書教的是「通史」,雖然如今的教科書以主題式為主,沒有詳細記載當時宋朝的對外關係,但民間信仰仍不受教改影響,尤其在本土意識強烈的中南部,岳飛廟香火竟更為鼎盛,像是嘉義縣新港鄉的「精忠廟」;不只岳飛廟,嘉義市區還保有一尊帶刀的岳飛,傳遞的是仁孝和盡忠報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