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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雙北警局長在場仍潑蟑討債 主嫌涉恐嚇罪判6月

討債 警察局長 潑蟑螂 恐嚇
潑蟑案5嫌遭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3月到6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潑蟑案5嫌遭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3月到6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北市鉅星匯餐廳去年5月3日用餐時間遭人丟6千多隻蟑螂,當時雙北警局長正在餐廳和義警用餐,「潑蟑案」被視為向警方示威,警方隔天查獲涉案男子吳安永等5人送辦,吳辯稱與餐廳老闆有債務糾紛,並非挑釁警方,檢方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吳男4人各3月到6月徒刑,同案游姓少女另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潑蟑案」發生在去年5月3日晚間7時許,2名男子提著2個不明塑膠袋,走上二樓就朝走廊潑灑蟑螂,直到櫃檯人員發現滿桌蟑螂才驚覺跳起來,有人抓著頭趕緊後退,2男趁隙落跑。

當時台北義警團體在鉅星匯席開70桌、約700人在場,時任台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新北市警局局長黃宗仁等警界高層,及立委蔣萬安等多位民代都在現場,雖然「潑蟑案」的蟑螂沒爬進聚餐會場,但仍被視為向警方示威警告。

警方隔天查獲吳安永等5人到案,吳男(26)歲否認挑釁警方,辯稱受委託向「鉅星匯」老闆吳政男催討1550萬債務,可抽3成酬勞,才會撂蔡男(21歲)、許男(20歲)和曹男(20歲)幫忙,他想出潑蟑討債花招,預先以1萬元購買3袋共1萬隻蟑螂。

吳男供稱不知道雙北警局長在會場聚餐,他只是想讓吳政男丟臉,沒想弄垮餐廳,所以沒朝餐廳廚房潑蟑,而負責潑蟑的許男、曹男半路還出包,其中1袋破底沿路掉蟑螂,潑蟑後,5人分頭逃竄,發現「代誌大條了」,才逃往台中避難,最後才北上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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