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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遠航被撤照 張綱維告交通部GG了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認為民航局違法越權撤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遠航敗訴 。(圖/報系資料照)
遠東航空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停飛,遭民航局廢止營運許可證並收回航權,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不滿執照沒了,去年對交通部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官撤銷廢照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天(2月10日)判決遠航敗訴。
張綱維認為,遠航案並無任何受害者,也沒有員工欠薪一事,全案他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在他獨資情況下何來受害者?且前年農曆年前遠航透過記者會表示有投資人準備投資,卻在過完年後馬上遭廢照,「馬上要我死」,這到底是什麼陰謀?他還聲稱7至8位投資人來自台灣、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地,共募到20至30億元資金,並已還給員工與消費者共4億元的欠款,全力拚復飛,卻遭行政部門擋下。
交通部委任的律師則認為,「遠航是否想過突然停飛已侵害大眾權利?」交通部決定撤照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項規定,即「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得不給與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此決定廢止遠航營運許可證。
刑事部分,張綱維還因涉嫌掏空遠航資產等案遭起訴及羈押,去年3月他以8000萬元保證金及2000萬元保證書獲交保,全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