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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槍灌嘴害死3歲女 鄺男重判10年驚爆:不是我的骨肉

噴槍 命案 DNA 血緣
鄺男驚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今天上午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女童母親鄧女詐欺。(圖/報系資料照片)

鄺男驚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今天上午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女童母親鄧女詐欺。(圖/報系資料照片)

鄺姓男子帶3歲女兒出遊,在加油站洗車時疑拿空氣噴槍朝女兒口中噴出高壓氣流奪命,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傷害兒童致死罪判他10年徒刑定讞。鄺男卻驚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今天上午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女童母親鄧女詐欺;鄧女則反批鄺男不願對錯誤負責,她會去檢測女童的生父,讓司法單位還原真相。

2019年1月20日下午,鄺男駕駛轎車載3歲女童到高雄自由路加油站自助洗車,不料女童卻臉、胸、腹部等處腫脹陳屍在副駕駛座,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死亡。法醫相驗認定女童是遭空氣噴槍的高壓氣體灌入咽喉、肺部致死。鄺男到案後辯稱他在洗車時,女兒自行將空氣噴槍放進嘴裡把玩,突然臉色蒼白痛苦趴在車座。橋頭地檢署偵查認為鄺男未即時拿走噴槍,未盡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橋頭地院審理認定是女童自行把玩噴槍,誤觸扳機意外致死,鄺男未盡照顧者的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月。

法院審理認定是鄺男使用噴槍往女童臉部和口內噴氣,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圖/翻攝網路)
法院審理認定是鄺男使用噴槍往女童臉部和口內噴氣,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圖/翻攝網路)

但二審認為,鄧小妹當時年僅3歲2月,無法握緊扳機造成如此大的傷害,依此認定是鄺男使用噴槍往女兒臉部和口內噴氣,推翻一審過失致死認定,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逆轉改判10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與證據吻合,理由充分且完備,駁回上訴定讞。女童母親另提告民事求償780萬元,一審判鄺男要賠80萬元,鄺也將於2月23日發監執行。

鄺男在律師協助下,比對自己和女童的DNA,才驚覺女童和他沒有血緣關係,且比對鄧女臉書,發現她懷孕前後與自己並無交集,因此推論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回想整件事,若不是鄧女騙他孩子是他的,他根本不會和女童相處,也沒有機會發生這樣的憾事,更不會每月還付三萬元贍養費,付了兩年三個月、近百萬元。為了在入獄前替自己找回公道,今天才會決定按鈴申告,讓整件事公諸於眾。

鄺男在律師協助下,比對自己和女童的DNA,才驚覺女童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圖/報系資料照片)
鄺男在律師協助下,比對自己和女童的DNA,才驚覺女童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圖/報系資料照片)

鄧女則回應,鄺男一直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只想用其他手段來讓自己不用被關,且拿出一份不曉得哪裡來的檢驗報告,對她已造成相當大的困擾,認為自己「不需要公開私生活」、「不接受我的小孩遭質疑!」,鄺男的行為只是模糊焦點,想要減輕後續的民事賠償或刑期,不排除和律師研議後反告;至於小孩的生父是誰,她也會去做相關檢測,讓司法來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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