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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界劉德華床戰多女拍動作 妻求償2210萬判決出爐
台北地院認定銀行界劉德華外遇,判決賠償妻子1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有「銀行界劉德華」之稱的前外商銀行林姓副總裁,被林妻抓包他與多名女子發生關係並拍性愛影片,多達15.8G,林妻事後提告,怒向林男與小三、小四求償2210萬,男方聲稱無業很窮,僅願賠30萬,台北地院判決林男須賠償100萬元,小三判賠30萬元,小四免賠;可上訴。
林姓外商銀行副總裁在業界形象不錯,堪稱高富帥,因長相英俊也有「銀行界劉德華」的封號,而偷拍性愛片的特殊性癖好曝光媒體後,不少業界人士感到相當驚訝。林妻過去曾向媒體爆料,指稱她曾找過小三,也打電話給小三2、3次,小三卻嗆她沒有證據不要來告,之後就不理不睬。
2019年7月間,林妻見丈夫包包內有旅館牙刷,質疑外遇,林男因而簽下協議書,承諾如果再度外遇就賠錢,然而,林妻隔年用丈夫筆電報稅時,赫見隨身碟中有多達15.8G的性愛影片。
林妻事後提起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林男獲檢察官不起訴,但民事部分經北院法官經勘驗林妻提出的性愛影片,認定林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判林男賠償100萬元,小三賠償30萬元,小四在林男婚前就結識,不知男方已婚,判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