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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超級包租公擁91房 名醫漏報千萬租金⋯遭補稅212萬

一中 包租公 名醫 租金
圖為申報所得稅示意圖。(圖/中國時報季志翔攝)

圖為申報所得稅示意圖。(圖/中國時報季志翔攝)

中區國稅局指出,中部一位名醫手上持有91戶房屋且坐落於一中商圈,堪稱超級包租公,這名醫生近4年合計漏報近千萬元租金,依租賃所得費用率與綜所稅率估算後,需補繳212萬元所得稅款,為目前囤房大戶查核專案最大咖。

官員表示,這位醫生原本收到國稅局輔導函後自動補繳2016~2019年、近4年所得稅約10萬元,約等於44萬元租金,但其中2018、2019還沒有租金收入,明顯不符常理。

經過國稅局實地訪查,發現該醫生名下房屋近年多為滿租,明顯短漏報租金,後來國稅局又找他「喝咖啡」,要求說明短漏報情況,最後才補繳202萬元稅款,合計補稅212萬元。

因應立院決議,各國稅局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專案查核,首波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10戶以上者(已排除地下室、共同持有)囤房大戶,由稅局發出輔導函,要求各包租公補報租賃所得或說明。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列舉,可適用財政部各年度費用標準,以43%為必要費用,剩下57%才要課稅,再依個人綜所稅率計算稅負。

以該位中部名醫來說,因診所收入偏高,每年所得多半約300萬元以上,加上租金收入每年約230萬元,以57%計算課稅範圍即132萬元,再依綜所稅率40%計稅,每年租金部分的綜所稅約53萬元,4年即為212萬元。

據中區國稅局統計,目前已輔導226位囤房大戶合計補繳1427萬元稅款。其中有224位為主動補報,國稅局也依實質租賃狀況斟酌補稅。但剩下2位對國稅局輔導函「已讀不回」,稅局依查核資料認定漏報四年租金約300多萬元,最後補稅37萬元並裁處14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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