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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性侵親生女兒73次 她從國小忍到國中崩潰哭訴「不再保護爸爸」
桃園1名獸父性侵11歲女兒,直到女兒15歲,遭蹂躪73次,高院日前判他12年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1名男子在女兒11歲起,竟利用2人同寢之際加以性侵、猥褻,次數多達73次,直到女兒15歲時忍不住跟友人哭訴,才讓父親獸行曝光。高等法院斥責獸父悖逆倫常、惡性非輕,日前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2年。
據了解,獸父41歲才喜獲愛女,未料2017年女兒就讀國小5年級、年滿11歲起,他竟每月1次,趁著與女兒同寢之際,親吻其嘴巴、胸部甚至還摸胸、摸私處22次。
2019年起,女兒就讀國1後,獸父變本加厲指侵其下體,得逞25次。2020年間女兒滿14歲後,獸父又對她指侵共26次。直至2021年間,獸父不滿足猥褻與指侵,直接硬上性侵女兒得逞,事後女兒向友人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
高院審酌被告身為人父,竟悖逆倫常,對年幼女兒性侵及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影響她健全之人格發展,惡性非輕,考量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及其自述國中畢業智識程度等,判處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