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年金2040年恐破產 全教總要「總統候選人」:確保不再砍年金
(圖/翻攝自全教總臉書,下同)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8日召開記者會,期間提及蔡英文政府承諾年改後30年不破產,但按照最新報告,教育人員基金21年後、也就是2040年將用完,且若按大法官釋憲,如真的面臨破產危機,政府也未必要補助。全教總要求,2020總統候選人應表態,並提出如何確保年金不再被砍等永續對策。
全教總表示,大法官會議解釋(以783號為例),明知基金危機的最大原因是政府未按照法律依精算費率進行提撥,卻對於這重大違失完全未置一詞,反將不利後果責由公教人員承擔。不僅如此,對於政府所負擔提撥費率的65%部分視為「恩給之範疇」,相對應的給付政府可以不發給,又對於政府補助的部分,更是「採較為寬鬆的審查標準」,意即可給可不給。
全教總指出,政府所負擔的65%提撥,本就是「雇主的義務」,不是「政府的恩給」,以私校退撫為例,政府負擔提撥費率的32.5%,而這一費用是立即進入到個人帳戶,政府不能要求減少給付。何以到了公教的「確定給付」制,就變成可以減少給付?再者,依據精算費率提撥不僅是「確定給付」制的核心精神,更是法律明定的責任,但過去政府並未遵守此一規定,才造成基金有破產危機。
全教總進一步說明,可是,此一過失政府完全不用承擔(補繳費用),也沒有責任;即使列了預算增加補助,但按照大法官的解釋,這項補助可給可不給,即便將來真的要破產危機,政府也未必要補助。所謂「政府應付最後支付責任」只是確保個人提撥的「本俸*2*12%(提撥費率)*35%(個人分擔額)」領得到而已。
全教總說,如此一來,等於將政府所有應承擔的責任變成一場空話,把「確定給付」制的精神破壞殆盡,將政府主導的「龐氏騙局」完全合理化。大法官的解釋文,等於讓政府完全逃脫應有的責任,已經讓公教人員對年金制度失去信心,而更悲慘的是,蔡英文政府號稱的「30年不破產」,恐怕也只是空話而已,依據年改後的最新退撫基金精算報告(108.05.23),公務人員基金收入由正轉負的年度為116年,基金用罄(資產歸0)的年度為131年,而教育人員基金收入由正轉負的年度為118年,基金用罄(資產歸0)的年度為129年,距今不過21年。等於這一次的年金改革只讓基金延長十年壽命,十年後還要再來一次大砍。
全教總說,倘若政府今年就開始調高提撥費率,且逐年加1%,直到18%為止,同時讓基金的績效提高到至少4%的投資報酬率,公教退撫基金是可以如蔡英文政府所說的「30年不破產」。但是,目前為止都看不到政府要調高費率的決心,調高費率還會衍生的問題是,在職公教將面臨多繳領少的窘境,按照精算報告所示,在不負擔過往負債的情況下,在職教師的最適提撥費率為16.67%,而新進教師的最適提撥率為15.98%,意即依照現在改革後的退休條件和給付,費率提撥16%即可達到基金永續的目標,不用擔心領不到的問題。可是,以目前的情況,七、八年後的在職教師不僅要擔負18%的提撥費率(多繳),還得面對基金二十幾年後破產(領不到)的問題,這對現職的公教,特別是中青世代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