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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票攜出投票所 貢寮婦遭逮喊:沖入馬桶了

公投票 金女 婦人 攜出 1張
貢寮福隆市民活動中心婦人攜出公投票。(圖/警方提供)

貢寮福隆市民活動中心婦人攜出公投票。(圖/警方提供)

四大公投今(18)日投票,新北市貢寮區50多歲金姓婦人上午11時34分至東興街福隆市民活動中心投票後,未將其中1張白色公投票投入票匭,攜出投票所離開,經監票人員發現,告知主任管理員並通報警方,經聯繫金女將公投票送還,但當金女聲稱返家後上廁所時已把公投票沖入馬桶。

轄區瑞芳警分局隨後將金女帶回偵辦,金女供稱,因不小心把公投票弄溼,覺得選票已經沒用,就塞在口袋帶出。案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示,金女屬現行犯,依公投法41條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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