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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男越南運毒總重606公斤 法院判處死刑+6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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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台籍男子因非法運輸毒品,被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示意圖/pixabay)

2名台籍男子因非法運輸毒品,被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示意圖/pixabay)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17日)開庭審理一起非法運輸毒品案,2名台籍被告33歲的江姓男子與35歲的葉姓男子一審被判死刑,另被處以5000萬越南盾(新台幣約6萬元)罰金。

根據越南青年報(Tuoi Tre)報導指出,這是越南所破獲非法運輸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案中,重量最重的一起案件;根據起訴書指出,2019年4月12日,胡志明市第5郡交警小組懷疑3輛違停的汽車上載有違禁品,立刻派員展開追捕,最後攔下了一輛由葉男所駕駛的7人座汽車,江男也在車上,另外一輛由代駕公司司機黎黃福(Le Hoang Phuc,越南籍)所開的貨車也被攔下。

警方檢查後,發現貨車內有60個紙箱,每個紙箱內有一個音響,音響裡面又裝著多包寫著「觀音王」的茶包,裡面藏有甲基安非他命,總重達606公斤。江男供稱自己從2018年至被捕期間曾3度入境越南,葉男則是首度入境;一名「陳先生」要他們於2019年4月10日從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Tan SonNhat International Airport)入境越南,完成任務後回台通知他,就能獲得5000美元酬勞。

葉男與江男入境後,準備完成指定任務,要求黎黃福將貨車開到約定地點,準備把毒品運往同奈省(Dong Nai),但卻在中途被警方發現。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此案,江男與葉男被依非法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另各額外處以5000萬越南盾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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