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渡美術館長與人妻偷情 苦主離婚後才知道「頭冒綠光」
關渡美術館長黃建宏被控與張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遭張女前夫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提告求償,新北地院近期判決,黃男和張姓女子應連帶賠償20萬元。(圖/蔡雯如翻攝)
新北市張姓女子婚後至北藝大跨領域研究所就讀,但與丈夫關係逐漸疏離,兩人今年2月間協議離婚,未料張女前夫3月間打掃家裡時,意外發現張女與跨領域研究所所長、關渡美術館長黃建宏的書信,黃在信件內容寫下「親吻妳的私處時,也是陷入強烈的瘋狂」等曖昧字句,張女前夫才驚覺,妻子在離婚前就已出軌,怒向黃男和張女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近期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張女前夫指出,他因小孩教養、家務分擔、經濟等問題與張女協議離婚後,為了讓小孩有較好的居住環境,每月仍提供10萬元給張女,讓她可以租更好的房子,未料離婚後卻意外發現黃男寫給張女的信件,黃男在內文寫下「原來相擁可以完全接通到我們相嵌的性器官」、「我躺臥看著妳美麗而迷離的雙眼和臉龐,心頭被這股力量往前拉著」等曖昧內容,顯示前妻在離婚前就與黃男有多次性行為。
不過,黃男否認有與張女發生任何親密行為,黃男稱,他未曾對張女有非分之想,去年見到張女因為婚姻關係悶悶不樂,才漸生保護和愛慕之情,但礙於道德和法律,只能將情感深埋心底,同時提筆將愛意與幻想中的親密互動化為文字,並將夢裡的內容寫下,以解壓抑感情之苦,雖然私自寫下幻想戀情的行為不妥,但內容並非2人實際經歷。
黃男指,張女前夫發現的書信是他在2人離婚後才交給對方,其他信件則是在看完展覽後的感想分享。張女也說,她與前夫離婚的主因並非自己疏遠、冷戰,而是前夫拒絕與她相處所致,如今前夫又指她在婚姻期間發生不倫戀情,才導致離婚,此事讓她感到非常莫名,且她寫的書信都是對創作的想像和抒發,並未指特定對象,不足以證明她有發生踰矩的行為,直指前夫含血噴人。
新北地院勘驗相關書信內容,認為黃男的書信內容前後文義,已不是他單方的臆想,雖然不足證明有與張女發生性行為的通姦程度,但足認2人的交往非僅止於普通師生、朋友,有相當親暱的男女情感、肢體往來,因此張女前夫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求償,於法並無不合,審酌張女和黃男身份、經濟能力等,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