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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萬成廢紙?4】市地重劃大不同 「抵費地」支付工程費用
抵費地的作用就是將其售出後,款項作為重劃區公共設施的工程費用。(圖/翻攝自GOOGLE 衛星空照圖)
目前台灣有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縣市都在進行「市地重劃」,其中最為成功、知名的就是「台中七期」,在重劃後將原本的畸零地、爛地整合成棋盤式的住宅、商業用地,地價也上漲3至5倍,但重劃的方式以公辦重劃、自辦重劃為大部分類,但決大部分地主都會選擇自辦重劃,主要是因自辦能夠分配到的土地才能保證50%。
第一種是由各縣市政府選地進行的「公辦市地重劃」,經公告後若被選中的土地裡有超過半數地主反對,則由縣市政府重新修訂重劃計畫書,但公辦市地重劃因配地都是由政府以抽籤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包括配地後土地面積低於百分之五十、配地地點地主無法提出異議,大多數地主不會將其列為最優先考量。
第二種是國內現行最普及、也是最多地主選擇的「自辦市地重劃」方式,它是獎勵人民自行辦理,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規定,在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土地面積持有半數以上,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可由土地所有權人自組「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配地、分地都由重劃會主導運作,是最高權力機關。
而參與市地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在配地時只會得到原先土地面積的50%,剩下的30%則用來造路、消防局、警察局、公園、路燈等公共設施,剩餘的20%則是「抵費地」,抵費地在賣出後款項全部進入重劃會,用以支付公共設施的工程費用,而抵費地的位置、售價也由重劃會表決,再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