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運動獎勵條例通過 有望催生中華職棒第六隊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出任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以來,喊出中華職棒第六隊口號,並成功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在7日三讀通過。(圖/報系資料照)
我國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企業捐贈職業、業餘運動業或重點賽事可按照150%金額列報費用,有效強化我國職業運動或業餘運動發展,估計可透過租稅獎勵助益中華職棒第六隊誕生。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出任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以來,喊出中華職棒第六隊口號,並成功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在7日三讀通過。
蔡其昌在公開場合表示,目前已拜會過中華電信,希望中華電能加入成為中職第六隊(目前有統一獅、中信兄弟、富邦悍將、樂天桃猿、味全龍等五隊)。而中華電董事長謝繼茂也坦言對中職第六隊「很有興趣」,新的運動獎勵條例出來,對中華電評估上可能會產生轉折性結果。中職與中華電看似取得共識,估最快2022年有望看到中職第六隊訊息。
資誠PwC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包含三大重點,首先是由主管機關設置專戶辦理企業捐贈,專戶每年可收受總額為新台幣30億元。
其次是企業透過專戶捐贈予經「認可」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在申報所得稅時,可在捐贈金額1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的150%列報費用,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但企業與受贈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時,僅能在限額內依100%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
另外,企業透過專戶捐贈給「核准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在申報所得稅時,可全數按捐贈金額15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1千萬元額度及關係人之限制。
換言之,如果中華電投入中職第六隊,在申報所得稅時可適用最後一項條款的重點職業運動,其投入金額無1千萬元額度上限。
資誠也表示,捐贈需透過教育部體育署設置專戶進行,而專戶設置及資金管理、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認可、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專案核准要件及範圍、關係人範圍等相關事項之作業辦法,將由教育部會同財政部於6個月內訂定,預計營利事業將可自明年度起適用相關捐贈費用加成減除規定。
另外,這項捐贈費用的加成減除是否計入營利事業的基本所得額,仍待財政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