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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海山集團鬧爭產 掌門人養子4子女二審判可繼承

板橋 海山集團 爭產 繼承 掌門人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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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板橋市長、海山集團掌門人劉順天認領劉炳德後,劉炳德在1988年死亡,劉順天2008年病逝,劉炳德的4名子女劉振璋等人認為可依法代位繼承劉順天名下、其父劉炳德應繼承的多筆土地遺產,一審駁回,二審逆轉改認定劉振璋等人可繼承,原土地繼承登記須塗銷。

劉順天是板橋劉家大家長,他的長子劉炳偉曾任省議長及立委,次子劉炳煌曾任板橋公所調解委員及板橋後站商圈發展委員會理事長,三子劉炳華曾任立委、國安會副秘書長;四子劉炳中曾任醫院院長。

劉順天死亡後,他的妻子及兒子劉炳偉、劉炳中拋棄繼承,遺產只由兒子劉炳煌、劉炳華及女兒劉敏珠三人辦理繼承,劉炳德的子女劉振璋2016年提起訴訟,請求塗銷劉炳煌等人已辦理繼承等土地登記。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調查局DNA鑑識實驗室分別採樣劉振璋及劉炳煌口腔黏膜細胞,鑑定結果雙方叔侄關係指數僅千分之一,駁回劉振璋等人的請求,劉振璋不服提上訴。

劉振璋說,劉順天與劉炳德的生母在1948年2月間結婚,劉炳德在同年8月間出生,推定為劉順天之婚生子女。縱認劉順天與廖女並未結婚,但劉順天已1964年認領劉炳德,且有真實血緣關係,劉炳德1988年4月死亡後,他們是劉炳德的子女可代位繼承遺產。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法務部調查局DNA血緣鑑定之結果,雖無法確認劉振章人與劉炳煌等人存在叔(伯)姪之血緣關係,但也無法排除可能存在血緣關係,且劉順天生前在另案之陳述、證人之證詞、錄音譯文等事證,可認劉順天與劉炳德間確實具有真實血緣關係。

高院認定,劉振璋及參加人既為劉炳德之子女,自得代位繼承劉順天所遺之財產,為了排除被侵害的繼承權,判令塗銷土地之繼承登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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